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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项目)恢复工作前,必须提前一天向所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提出申请,填写《企业(项目)2020年恢复工作记录表》,连同防疫工作计划、恢复工作生产计划和企业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

(二)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收到申请后,应会同属地卫生、综合管理和应急部门,根据恢复工作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经批准后,企业开工和复工的材料应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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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金华兰溪市企业复工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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