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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低至5%或延期缴纳住房公积金
与我市以往的政策措施相比,申请条件更加宽松。当存款利率降低或住房公积金延期时,调整时间不再受限。企业申请时,只需提交申请,说明企业存在的困难和征求员工意见的结果。
企业降低比例的期限暂定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特别提醒
如果比例降低而延期付款,企业可以同时申请,并按相应时间执行;减收比例或者缓缴期限届满后,企业应当恢复原缴存比例或者足额缴纳缓缴住房公积金。
2.降低比例或者拖延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相关权益保护的
为有效保护受疫情影响企业员工的权益,在降低存款比例期间或逾期还款到期后,员工住房公积金将被视为已完成逾期还款的企业的正常存款,不影响员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特别提醒
在企业缓缴期内,员工用公积金贷款将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缓缴期间,原注册员工视同连续存款计算贷款时间系数,新员工自企业完成支付之日起计算贷款时间系数。
3.参加防疫或感染隔离一线工作的员工可延期还款
为有效解决一线防控人员和COVID-19肺炎、隔离或医学观察人员无法及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问题,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会进行逾期处理,也不会纳入住房公积金信用体系,只要相关人员提供信息或治疗隔离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偿还相关款项。
企业和员工如需了解具体的处理方法,可拨打公共住房公积金号码或咨询热线:0579-85458036和85458035。
温馨提醒
1.存款单位或员工可通过11183或0579-85570049联系特快专递,邮寄费用由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邮寄地址: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D区129号(望岛路300号);
2.降低企业存款比例或缓缴比例,向员工说明政策,内部监督公积金的偿还,平稳有序地开展缓缴工作;
3.要求减付、延期付款的单位和延期还款的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业务,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否则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被视为暂停支付和逾期处理,并纳入信用体系。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4.在疫情期间,请通过“网上办公”、“手持办公”等渠道办理公共储备业务。如有必要,您可以联系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预订服务和上门服务。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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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金华和义乌肺炎期间住房公积金的减收和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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