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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认的客体
2017年新入学的学生:小学是至少6岁的学龄儿童(出生于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初中是2017年的小学毕业生。
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必须按时入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的,必须到学区办理延期入学手续。小学严禁招收未成年儿童。
第二,学区学生入学
(一)录取原则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12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在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入学”,在本市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坚持“就近入学”、“以户优先”的原则。如果本市小学适龄儿童户籍在入学后发生变化,原则上他们将留在原学区。
(2)学区划分
义乌市小学区分部
义乌中学学区
(3)招生
1.注册时间:2017年6月17日至18日上午8: 00至下午5: 00
报名地点:学区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向当地学校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人数超过学区招生计划的学校在注册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房地产许可证,并按以下顺序录取:
(一)父母在学区内有房(须有房产证或不可移动产权证)且实际居住在学区内,且产权份额达到房产的50%以上(不含50%,下同)的,房产证或不可移动产权证的登记时间以录取顺序为准。
(二)其祖父母(含外祖父母,下同)在学区内有房(凭房地产证或不动产产权证)且实际居住,且产权份额达到房地产50%以上的,以房地产证或不动产产权证的登记时间为准。
如果祖父母的住房被用作入学的依据,也有必要提供一份户口登记簿,登记儿童的父母至少有一方在祖父母处登记。
(3)如果以上没有相应的住房,则以户籍申报(移民)时间为准。
3.由于招生计划,部分学生不能在户籍所在地的学区入学,市区由市教育局安排,农村由中心学校安排。
4.原户籍在城市有机更新区的被征地人员或直系亲属进入学校。如果户口已经转移,但他们想把学生留在原校区,请在5月31日前到原校区提前申报。
第三,非学区学生入学
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积极有条件地解决非学区学生的入学问题。
(1)学龄儿童和青少年跨学区注册的基本条件
1.截至2017年5月31日,父母双方已在计划招生区居住和工作一年,其中一方已在本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一年,或在招生学校所在镇(街)有住房,可跨校区报名。
2.如果父母一方在义乌缴纳养老保险不满一年,2017年我市小学毕业且在市外具有学生身份的学生,2017年可以参加公办初中非学区学生的招生。
3.市区初中之间、列入第一批招生的小学之间、市区外同镇(街道)初中之间、镇(街道)政府所在地小学之间,不得跨校区招生,也不得在招生后转学。
(2)注册分类
非学区学生入学。根据相关条件,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
义乌市公立小学和初中学生注册分类指南
(3)录取程序
1.报名要求: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家长排队等候的时间,确保有序招生,学校分批招生,有条件的分段,同一天录取。小学和中学有三批学分,初中有两批招生。
义乌市小学非学区学生招生批次
义乌中学非学区学生招生批次
小学:2017年6月27-29日、7月2-4日、7月6-8日上午8: 00至下午5: 00,分别向第一、第二、第三批小学的相应招生学校提出申请。
初中:2017年7月2-4日和2017年7月6-8日上午8:00-下午5: 00,分别在第一批和第二批初中的相应招生学校注册。
2.报名地点:各招生学校。
3.申请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1)父母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
(二)父母一方的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材料或学校所在镇(街道)具体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养老保险登记资料由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线查询)
(3)本市户籍还必须提供:
A.父母双方居住在拟登记的地区(房屋具体权属证明或租赁协议)和就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
B.小学一年级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学校出具的义务教育录取通知书;初中一年级学生应提供小学毕业后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电子学籍系统打印)。
(4)市外户籍还必须提供:
A.父母双方均已取得本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房屋具体权属证明或租赁协议;就业证明(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
初中一年级应提供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由电子学籍系统打印)。
4.分批注册
每批录取的学校将条件分为甲、乙、丙、丁、戊三个部分,每部分条件录取一天。在第一天,只有具备A、B、C和D条件的申请人将在同一天被接受;第二天接受E型基本养老保险×月(不同批次条件不同)及以上条件的登记,当天接受;第三天,具备基本注册条件及以上的申请人将在同一天被接纳。当一所学校在第一天或第二天完成其招生计划时,其后续注册将自然终止。为了保证注册的有序进行,只有一名家长可以携带注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入学校。
义乌市2017年公立小学和初中招生简表
5.承认
(1)学校根据非学区学生的注册条件进行分类,按照A → E的顺序录取..
(2)当报名条件相同且所有申请人不能被录取时,学校将组织相关家长抽签确定申请人。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一)申请材料虚假的;
(二)录取学生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
(3)在全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中,无法及时建立电子学籍。
第四,天才儿童等。
1.优秀儿童的招生应当按照本市优秀儿童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2.军队士兵的子女、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华侨的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入学。
3.外国人的孩子应该在招收外国学生的学校注册。
2017年,义乌市公立小学和初中招收外国学生
V.工作要求
(1)学区学生入学
1.学校应当认真制定学区学生招生工作计划,规范有序实施招生工作,确保学区适龄儿童、青少年(包括“三残”)依法入学。
2.学校应当在学生注册前依法发布义务教育录取通知书。
3.不允许所有学校组织与入学相关的学术考试或智力测试。
(2)非学区学生的入学
1.成立一个招生工作组
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制定非学区学生的招生计划,并成立以下工作组:政策宣传组、材料审核组、信息输入组、订单维护组、过程监督组、入户调查组、材料归档组等。
2.广泛的招生宣传
(1)发布招生公告:入学前一周,学校应发布非学区学生在学校内外及附近社区的招生公告。
(2)发布网络信息:教育局及时在义乌教育网等媒体上发布各学校可招收的非学区学生人数、分区注册情况等信息。
3.认真组织现场登记
(1)有条件分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条件组织招生,不得允许低于现行条件的学生入学。
(2)材料审查:学校必须按照申请材料的要求对原始文件进行审查,并且必须一次明确告知材料中的任何不足之处。
(3)信息输入:学校必须及时准确地将相关信息输入网上招生系统。
(4)信息提取:学校应安排专人接收和操作家长的申请。
4.及时开放网上录取
学校不允许招收项目外的学生。每天输入注册信息即网上录取后,当天非学区学生的录取结果将在义乌教育网和学校校园网上公布,第二天非学区学生的录取余额将同时公布。
5.做好材料验证工作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校将检查报名材料。如发现资料有欺诈成分,应立即向教育局基础教育组报告,并取消相关学生的借阅资格。情节严重的,向公安机关报告。
6.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和捐赠(资料),不得徇私舞弊。
7.学校应该平等对待非学区学生,并将他们与学区学生混合在一起。
第六,注册咨询
为方便家长了解今年的招生工作,招生相关文件和信息将及时在义乌教育网(www.ywec.net)“招生专栏”和公共号码“金华新闻网”上公布,同时公布各学校的报名咨询电话。
2017年义乌市公立小学招生咨询办法
2017年义乌市公立中学招生咨询办法
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85271606
七、本意见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实施。
标题:2017年义乌市公立小学初一新生入学策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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