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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华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意见》(金华市吉焦[2020]8号)文件精神,在公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其家庭财产确定学区,并要求其在2020年5月31日前取得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的家庭不能使用新购买的房产来确定学区,而《购房合同》也不能代替《房产证》作为新生入学的条件。

重要提示:从2021年开始,领取房产证的时间提前至当年4月30日。

如果已取得房地产许可证(即有房无户)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不能进入房地产所在的公立学校就读,他们该怎么办?

对于未能进入申请学校的学生,在地区学校有空剩余名额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地区教育体育局按批次安排进入附近有空剩余名额的公立学校。

标题:金华靳东的购买合同能否作为2020年中小学注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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