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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规定
1.学龄
为了有效保护学龄儿童的身心健康,小学新生必须严格控制在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2.户籍迁移
新生户籍在各学校教学区的迁移时间截止于注册之日。
3.免试入学
学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以各种竞赛获奖证书和等级证书作为招生的依据;不得拒绝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4.公民是一样的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全面实行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5.残疾儿童和青少年上学
能够在正常班级学习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学校应得到适当安排,不得有任何歧视;如果你不能在正常班级学习,你应该动员你的父母(法定监护人)送他们的孩子到相应的学校。学龄视障儿童在省级盲校注册(电话:0571-63461643,13868161355),学龄听力障碍儿童在金华特殊教育学校注册(电话:89139502),学龄弱智儿童在武义县注册。
第二,注册和录取
(一)登记对象和录取原则
1.城市公立学校
第一类:户籍在城市地区四所小学和两所初中教学区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
第二类:户籍在城市学校教学区以外,但其家庭在城市地区拥有房地产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
所有城市地区的学校都严格按照上述分类顺序招生。第一个班级被录取后,有空个剩余名额,然后第二个班级被录取。有类似情况的老年人优先考虑。已经申请了学校学位但不能被录取的二等学生被转到0+以上的学校。
2.农村公立学校
农村公立学校招收教学区注册学生后,名额为空。根据实际情况,本县招收随父母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批准的招生计划中,尽可能接受新居民子女的入学申请,并按分数顺序录取。如果学额满了,将根据家长的意愿转到邻近的农村公立学校。
3.私立学校
申请私立学校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应由其监护人在网上登记。申请人数量不超过批准的注册计划数量;如果申请人数超过私立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所有批准的招生计划将在公证机构的公证下由计算机随机分配。当计算机被分配时,10个位置将在计划数量被设定后被预先摇动。被录取的新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生学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被录取的新生将被替换。私立学校不得拒绝通过计算机分配录取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那些没有被录取的学生将按照最初的来源类别在公立学校注册,他们将与没有注册私立学校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同等对待。
各类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注册方法
1.符合各类学校注册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或监护人)通过“李哲办事处”的“武义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平台向相应学校提出申请。
2.对于外来新居民的子女,家长(或监护人)应在7月15日前向“五邑县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平台申请积分;积分考试公示结束后,您可以通过“李哲办事处”的“武义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平台向您居住地或附近的公立学校申请注册。
3.其他解释:(1)户籍、家庭财产、父母婚姻状况、新居民点等登记过程中涉及的信息均与大数据相关联,无需父母出具相关材料即可实时检索;如果户籍和房产不能实时匹配,需要拍照并上传相关资料,由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进行审核。(2)如果注册过程中有其他问题,请通过电话咨询相关学校。
(3)注册及入学时间表
1.城市学校
报名时间:(1)双语学校6月19-20日
(2)6月19-24日城市公立学校
入学时间:(1)双语学校(电脑分配)6月22日
(2)6月29日第一班城市公立学校,
(3)6月30日第二班城市公立学校
2.农村公立学校
(1)全县适龄儿童青少年
报名时间:6月19-21日(在学区);6月23-24日(学区外)
入场时间:6月30日
(2)外国新居民的子女
注册时间:8月16-20日
入场时间:8月22日
学校认真组织考试和录取,及时公布录取名单,并将录取信息反馈给家长。
3.其他私立学校
报名和入学时间:6月19日至开学前。
(四)照顾录取对象的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县的有关政策规定,需要优待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警察子女和其他特殊照顾对象、国家综合消防队队员的子女、湖北省医疗救助队队员的子女、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在登记前向县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确认后,安排其整体入读公办学校。
符合条件的科技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按照《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子女入学管理办法(武义县外户籍)》(试行)执行。
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人才(必须经县旅游主管部门认可)的子女招生,按照《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全球旅游业的政策意见》(武政[2016]72号)执行。
第三,确保招生稳定有序
1.有效加强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并成立了业务指导组(招生办公室)和监督检查组(考试监督科),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 依法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解决中小学招生中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还应成立相应的招生领导小组,建立组织机构,完善制度,明确职责,严格执行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要求。
2.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应制定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在校园网或学校宣传栏上公布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方式等信息,为家长和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同时,要公布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咨询。任何学校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司审核备案。
3.加强材料审查。在报名和录取时,工作人员应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及时发现和消除虚假信息。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在城市学校学习的资格;新居民将取消其子女进入武夷公立学校的资格。涉及伪证,情节严重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4.规范收费行为。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向中小学收取或变相收取学费。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住宿费、借读费、书本费等任何行政费用。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费用,严禁义务教育学校收取与招生有关的捐赠。民办中小学应当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5.严格控制班级规模。学校应严格执行县政府批准的招生计划,并将实施情况与规范办学行为考核挂钩。被学校非法录取的学生不会迁移他们的学校记录。小学不超过45名学生,初中不超过50名学生。严禁将义务教育学校分为大班和小班、快班和慢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和特殊班。初中应当按照“均衡教师、均衡人数、均衡年级”的原则实施合理的班级。班级规模超过规定人数的,应报县教育局审批,并报县招生委员会批准。
6.加强沟通和协调。学校要顾全大局,加强合作,提供更多服务,避免招生中的推诿、扯皮和无序竞争。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排斥符合义务教育条件的儿童和青少年。要及时疏导、有效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招生咨询电话:87648602(招生办公室);投诉举报:87645304(监察室),87643497(监察部);提交材料的电子邮件地址:171576942 @qq,联系人:王,电话:87648602。
标题:2020年,金华市武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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